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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1-0628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1-06-28 1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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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2021年上半年儿童福利保障情况信息公开

保障对象

一季度发放 (人次)

一季度发放资金(元)

二季度发放 (人次)

二季度发放资金(元)

集中供养儿童

19

37620

21

41580

散居孤儿

248

317440

243

311040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32

512329

555

532802

“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66

99880

66

99880

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104

133120

102

130560

备注:1.孤儿认定条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父母双亡的证明或当地法院出具父母失踪的证明,认定为孤儿(其它证明材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根据云民发﹝202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3.发放标准:按照《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8号),集中供养儿童1980元/月;散居孤儿、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80元/月;“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每学年中央补助10000元及省级和地方每月补助6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1280元/月的标准结合家庭成员纳入低保、特困保障情况进行差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