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1-062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10:29:3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障对象 | 一季度发放 (人次) | 一季度发放资金(元) | 二季度发放 (人次) | 二季度发放资金(元) |
集中供养儿童 | 19 | 37620 | 21 | 41580 |
散居孤儿 | 248 | 317440 | 243 | 311040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532 | 512329 | 555 | 532802 |
“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 66 | 99880 | 66 | 99880 |
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104 | 133120 | 102 | 130560 |
备注:1.孤儿认定条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父母双亡的证明或当地法院出具父母失踪的证明,认定为孤儿(其它证明材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根据云民发﹝202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3.发放标准:按照《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8号),集中供养儿童1980元/月;散居孤儿、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80元/月;“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每学年中央补助10000元及省级和地方每月补助6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1280元/月的标准结合家庭成员纳入低保、特困保障情况进行差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