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20-0/20231101-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3-11-01 10:58:5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民政
2023年第三季度儿童福利保障情况信息公开

保障对象

发放人次

发放资金(元)

散居孤儿

174

233160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39

722260

“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24

60000

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66

88440




备注:1.孤儿认定条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父母双亡的证明或当地法院出具父母失踪的证明,认定为孤儿(其它证明材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根据云民发﹝202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3.发放标准:根据《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保民政发〔2022〕10号),集中供养儿童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1290元。“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每学年中央补助10000元及省级和地方每月补助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