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5120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征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09:29:49 |
| 文号 | 浏览量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腾政征启公告〔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腾冲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腾冲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4〕68号)。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43.1990公顷,共涉及7个乡(镇)8个村25个村民小组,具体为滇滩镇河西村村民委员会新石村民小组、舒家寨村民小组,和顺镇大庄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十一村民小组,界头镇界头村村民委员会正街村民小组、面街村民小组、上街村民小组,曲石镇曲石村村民委员会上寨村民小组,明光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竹箐村民小组、新寨村民小组、大路边村民小组,明光镇中塘村村民委员会河口第一、二、三村民小组,中堂第一、二、三村民小组,丰盛坝第一、二、三、四、五村民小组,五合乡联盟村村民委员会畹岭小组,团田乡曼弄村村民委员会曼帕村民小组、中寨村民小组、曼掠村民小组。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腾冲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