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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19-0905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日期 2019-09-05 14: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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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2019.08.31)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纸质及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划地通知、原土地证(无剩余面积的)

5. 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原件)

6.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纸质及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用地批文或其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5.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6. 相关税费用缴纳凭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大证)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

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

8. 土地使用证(原件)

10. 《规划验收核实意见》(复印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

11.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12. 不动产询问笔录

13.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他)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注:投资额30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以上需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提供)

7. 《规划验收核实意见》(原件)

8.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复)。

拆迁安置户提供:拆迁协议、划地通知,原土地证和原房产证

9.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10.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11.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或平面图、宗地图或房屋分户图、宗地图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开发商: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 不动产权证(大证原件)

5. 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6.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发票)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卖方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转移涉及法人变更应提交新、原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议决议)

4.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 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

①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

②房地产买卖契约(网签)

③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及国有资产处置的,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6.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赠与)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当事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赠与人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注: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书》原件、离婚协议书(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存档单位查验章)、婚姻状况询问笔录】

4.赠与协议

【注:未经公证的需赠与双方到现场签字,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收公证书原件】

5.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6. 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二、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遗赠)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权利人身份证、有继承权的所有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原件

4.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5. 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原件)

【注:不经公证的需提供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所有利害关系人到现场签字放弃继承权的放弃产权声明书】

6. 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7.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

8.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9.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10. 继承公示(15个工作日)

11. 具结书

12. 完税凭证及减免税凭证

13.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14.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嘱托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承受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所有股东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或加盖所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所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告)

7. 完税凭证及减免税凭证

8.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9.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变更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 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单位提交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证明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

①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的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

②改建、扩建引起的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建房规划验收表》、投资额超300万或建筑面积超1000㎡的还应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材料;

④其它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3)用途发生变化的,需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用途确认书》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提交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5)同一不动产权利人分割或合并不动产的,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6. 完税凭证及减免税凭证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权籍调查及数据审核→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一)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注销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不动产权证

4. 证明不动产注销的相关材料

5.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二)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更正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有误的重新提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 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登记档案、登记基础文件被撤销的法律文书、登记簿、权属证书上的相关记载、法院及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登记等)

6.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7.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注: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三)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补证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 登载遗失声明的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刊发不动产遗失声明的公告,15个工作日)

5. 档案查询结果

6.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7.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四)

嘱托查封、注销查封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查、解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原件

2. 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协助查封通知等有关文件(原件)

3. 解封通知书

4. 被委托查、解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原件

二、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五)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换证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 不动产权证

5.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6.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六)

一般、最高额抵押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已完成数据整合的不需提供)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不动产权证(原件)

5. 询问笔录

6. 主债权合同

7.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8. 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的债权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因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9.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七)

一般、最高额抵押注销登记

 

一、提交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4. 《不动产登记证明》

5.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八)

预告登记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验收核实意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7. 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十九)

预告登记的转移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4.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 按照下列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继承、受遗赠的,提交:

①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注销证明

③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继承公证书(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⑤不动产登记证明

⑥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

⑦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6.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二十)

预告登记的抵押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查验原件)

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 主债权合同

7.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8.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二十一)

预告登记的变更

 

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4. 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 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6.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缴费→发放证书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二十二)

预告登记的注销

 

一、申请注销提交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5. 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