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0第033号)
李黎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腾越镇火山社区融群小区,土地证号为:腾国用(2004)第106096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黎明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