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0-052203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15:40:59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产权人 李正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固东镇和平村委会龙塘3组 ,面积为 283.50m2,证号(地号)为: 3-6-595,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正生
2020年 0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