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0第116号)
李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固东镇,土地证号为:腾国用(2014)第122353号土地证、房产证号为:腾冲县房权证固东镇字第20140761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土地证、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 立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