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0-0908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15:14:50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0第221号)
产权人 周立权、李双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明和小区6号 ,宗地面积为 57.17m2,建筑面积:169.79 m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腾冲县房权证腾越镇字第2001086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立权、李双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