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遗失声明
(腾2020第225号)
何颖(委托人:冷淑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曲石镇曲石社区原乡山居高黎小区9栋2单元,编号为202009040000106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颖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