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0第247号)
吴思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腾越镇秀峰社区凤山小区29号商铺9号,证号为云(2019)腾冲市不动产权第00064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思乐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