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1第035号)
界头乡大塘村电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界头镇大塘社区土地证号为:腾冲县全民集体单位土地使用证NO:00011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界头镇大塘社区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