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1第056号)
腾冲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越镇秀峰社区东方小区3号6栋2号,证号为云(2019)腾冲市不动产权第000739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腾冲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