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1第2021080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腾越街道东升社区云盘小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腾建集用(94)字第278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候家聪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