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1第098号)
李明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界头镇大塘社区,土地证号为腾国用(2014)字第12225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杰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