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1-111901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09: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1第298号)
产权人 陈有厚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固东镇江东村委会后坡头组,面积为540.00m2,证号为:腾集建(93)第3-3-1-11-11号,地号:3-3-1-11,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有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