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2-0425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10:27:38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128号)
产权人许朝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村委会红坡村民小组,面积为250.00m2,证号(地号)为:腾集用(2016)第3312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