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070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界头镇大塘社区,证号:腾土国用(98)字第00542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腾冲市界头镇大塘社区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