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1221-0002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10:40:04 |
文号 | 浏览量 |
声明(腾2023第563号)
原权利人:蔡玉周,因保管不善,将证号民建字(2015)第209号的坐落于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大坡脚55号附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单元号:530522105207JC10099W00000000,面积: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文青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