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104-00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17:12:5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4第43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越镇朝阳社区陈八组,证号:腾建集用(93)字第12-4-997号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德业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