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31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09:19: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4第0094号)
权利人:龙济寿,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马站乡保家村委会高寨子组,集体土地《不动产单元号:530522204201JC10317W00000000,面积:305平方米》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济寿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