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506-00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08:5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4第0151号)
产权人 杨兴益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明光乡中堂村白石岩 ,面积为 290.98m2,证号(地号)为: 腾集建(94)字第4-7-6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兴益
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