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4第0528号)
黄本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东镇江东村委会坡头组,证号为3-3-16-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本金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