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4第0646号)
邓有仓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五合乡金塘村委会金以小组,证号为 腾集建(94)字第12-7-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有仓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