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270号)
卜自相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石乡大平地村后坝社,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6-10-258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濮金玺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