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50305-00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16:21:53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309号)
龙正品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北海镇新乐村村民委员会沟下组,证号为腾集建(94)字第105-17-20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正品
2025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