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311号)
朱有平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中和镇屈家营18组 ,证号为 腾集用(94)字第917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屈生传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