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472号)
邵维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芒棒镇坪田村委会大摆田组,证号为 /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维爽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