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5第0595号)
李文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清水镇大寨村委会大寨6组,证号为 腾集用(2016)第33505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兰
2025年 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