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 第1064号)
杨大邦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明光镇顺龙村委会下冲子社,证号为腾集建(94)字第4-6-3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大邦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