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 第1083号)
杨大锐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明光镇顺龙委员会下坡头社 ,证号为 4-6-4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大锐
2025 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