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1093)
王在周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界头镇界明村委会王家寨,地号为 / 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在周
2025 年 7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