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 1186号)
李国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猴桥镇下街村村民委员会李家寨社,证号为 /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炳
202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