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5第1199号)
郑兴杨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委会百亩6组,证号为 腾集用(1993)字第3-4-25-31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兴杨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