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1534号)
张建宗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固东镇河头村委会东街组,证号为腾集建(1996)字第20187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宗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