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1665号)
邵思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新华乡中心村委会青峰山村民小组,证号为腾集建(94)字第1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曰丛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