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5第1679号)
郑明华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村委会百亩面排组,证号为腾集建(1993)字第3-4-18-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明华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