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 2025 第 1752号)
胡正贤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固东镇和平村委会中村3组 ,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3-6-1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正贤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