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1807号)
郑安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东镇爱国村委会郑家营组,证号为 3-2-19-764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安旺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