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51017-0009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10-17 16:26:12 |
| 文号 | 浏览量 |
编号: 2025—1812
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林权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及《腾冲市林权登记管理业务指南》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内容:腾冲市中和镇闫家冲村张家坝组张如志的1本林权,宗地号:0530522110601G1DYMSY00140至0530522110601G1DYMSY00145的林地由闫爱青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腾冲市政务大厅三楼)
联系方式:0875-5198163
公示单位: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