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1962号)
刘文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界头镇界明村委会石家寨,证号为 /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昌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