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049号)
高世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界头镇新华村委会下岭子,证号为 民建字(2001)第8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世国
2025年 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