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397号)
金本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猴桥镇金家村委会小河桥社,证号为 腾集建(93)字第 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本昌
2025年 1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