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 第254号)
腾冲市工艺美术厂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五街南门街,证号为(96)810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腾冲市工艺美术厂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