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60324-0002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10:25:12 |
| 文号 | 浏览量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腾集用(2026)字第409号 )
王新永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荷花镇明朗村委会太平4组51号,证号为 腾集用(2016)字第334057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新永
202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