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451号)
李其昌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荷花镇杏塘村委会杏塘6组,证号为荷土集建(九三)字第22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树祥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