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751号)
尹辉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和顺镇十字路村委会第10小组 ,证号为 民建字(98)字第03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辉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