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 2026 第 20261121 号)
张绍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界头镇顺河村委会以岭干村民小组,证号为民建字(2018)字第2254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绍芬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