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722-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08:44:00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水务局因腾冲市向阳水库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明光镇村集体土地16.4557公顷,用于建设弃渣场、风化料场、粘土料场、实验室、油库等,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腾自然资发〔2021〕224号)。
该临时用地共批复面积16.4557公顷(共5个地块),实际损毁土地总面积为16.4557公顷,未使用土地面积0公顷,保留用地0.2910公顷(保留使用的沟渠和挡土墙用地),实际复垦面积16.1647公顷。腾冲市水务局对损毁的地块进行了复垦并向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2024年7月18日,我局组织腾冲市水务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蒲川乡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勘、召开评审会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总体验收,拟通过验收。
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利用股 0875-5182486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附件:腾冲市向阳水库工程临时用地(一期)复垦验收地块情况表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