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92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10:53:1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水务局因腾冲市马鹿塘水库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明光镇村集体土地5.2971公顷,用于建设弃渣场、取料场等,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腾自然资发〔2021〕225号)。
该临时用地共批复面积5.2971公顷(共2个地块),实际损毁土地总面积为5.2971公顷,未使用土地面积0公顷,保留用地0.0175公顷(保留使用的沟渠),实际复垦面积5.2796公顷。腾冲市水务局对损毁的地块进行了复垦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2024年9月13日,我局组织腾冲市水务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明光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勘、召开评审会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总体验收,拟通过验收。
现将拟通过验收地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利用股,0875-5182984。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附件1:腾冲市马鹿塘水库工程临时用地(一期)复垦验收地块情况表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