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924-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08:43: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腾越镇田心村原小西乡政府等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开发使用的通知》(腾政发〔2013〕8号)批准,我局对腾冲市小西乡林业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腾土国用(2002)字第103690号,证载面积1615.41平方米、小西乡兽医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建国用(97)字第005350号,证载面积593.47平方米、小西乡敬老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建国用(97)字第005481号,证载面积1933.89平方米。进行注销登记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875-5182486),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给予注销登记。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